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www.nj64.cn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
二、其他法律规定
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
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袱掸递赶郛非店石锭将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塬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塬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塬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这个问题,根据相关的婚姻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这个房屋贷款还款的主体有约定的话,那么法律是尊重的,其次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状况下,需要由法官来进行判决,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
·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
安置房,顾名思义,就是对拆迁户以及其他特殊人群予以补偿和照顾而发放的房子,这种房子的三证同普通的商品房是不一样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得进行买卖和转让。那...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
·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
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一、因租房纠纷引起的毁财可定罪吗?如果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话就可能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
·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一方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
·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云南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国家对住改非的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但可以根据其合法经营状况、经营年...
·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一、买房收据有法律效力吗?购房收据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买方向卖方付款的证明。付款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开具发票。之后如果发生一些事情发生的话,完全是可以作为...
·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
·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有哪些?成都个体户买房条件主要是买房者的信用要好。买房子我们要注意下买房的条件,不少的城市对于买房都是有要求和条件的,达到了条件才...
·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产赠送在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