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在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少年的问题中,夫妻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反应情况,若是有特殊情况的,父母经济负担较低将会酌情较少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广大离婚父母不要认为特殊情况便不用为孩子支付抚养费,这在法律上是不符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无效情况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情况有哪些?导致抚养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协议存在违法条款、协议双方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存在欺诈行为、一方不履行法律义务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


·离婚后发现未处理财产分割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吗
    一、离婚后发现未处理财产分割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吗?离婚后发现未处理财产分割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是普遍存在了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是普遍存在了,离婚之后女方孩子抚养费应该这样算: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叁十之间,大概在八百元到两千元左...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被大众接受,而此时进行的往往是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公证。不过,虽然能接受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了解办理程序的人依然很少。那到底婚前财产...


·离婚对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


·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
    要想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规定书写离婚起诉书,否则的话是无法顺利启动离婚程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请求,更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