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三、第十八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四、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驾照被吊销再考怎么考的问题已经给出详细答复。有想重新考取驾照的朋友可以以此为参考进行办理考取驾驶证。同时也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在驾驶的过程中谨慎喝酒,避免造成醉驾驾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当然在重新考驾驶证时也是很严格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举报汽车销售偷税漏税的方式有哪些?
    举报汽车销售偷税漏税的方式有哪些?举报汽车销售偷税漏税的方式有: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一、超员怎么处罚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按照新交...


·东莞车船税多少
    东莞车船税多少钱一年?东莞近年出了新的车船税标准,新的标准规定车船税需要按照汽车的排量来收取,也就是说汽车排量越大那么所需要缴纳的车船税就越高。虽然...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面怎么办
    发生问题的时候很多人喜欢都害怕麻烦而拒绝处理,一味的逃避,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肇事一方就会很害怕,以至于一味想逃避。当进入到处理问题的阶段,...


·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谁承担
    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这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呢?而最后又应该由谁来承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分级标准有哪些?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


·一、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怎么办?
    一、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怎么办?出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首先拨打相关电话:救人电话:120;定责电话:122;定损电话:保险公司电话。大多数律师的是最头疼交通事...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对方不结案,影响你们车检.给其钱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即使给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据。交通事...


·一、申请诉讼时交通事故赔偿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请诉讼时交通事故赔偿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