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怎么写
www.nj64.cn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方法(一)保证项目: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1、项对照模板设计,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2、项现场观察检查。(二)基本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拱)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面为1处,板(拱)每间为1处,但均不少于3处。1、接缝宽度合格:不大于2.5mm。优良:不大于1.5mm。2、接触面清理、隔离措施(1)每件(处)墙、板(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大于2000cm2。优良:不大于1000cm2。(2)每件(处)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不大于800cm2。优良:不大于400cm2。(三)允许偏差项目:检查数量:同基本项目。其中1、6项各检查2点;其他各项均检查1点。二、什么是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施工分项。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这种以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量的工程实体数量就是工程量,不同步距的分项工程单价是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计价单位(即单价)。每一分项工程的费用即为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单价的乘积。综上所述,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整个工程来说具有查漏补缺的作用,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做好验收工作,以免在正式启用相关工程是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检查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更多内容请关注本站。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当中最关键的就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其实也不能说我国有些公民不了解劳动关系,只不过从法律的层面上难以表述而已。就比如说针对劳动关系的主体问题,有一...
·
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都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前应了解“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2017年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针对滥用...
·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盖行政公章、伤者需填写意见并签字、法人代表填写意见并签字);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
·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劳动法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
能。进入税务黑名单不影响你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影响你退休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
·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提前写好投诉书,进行签字投诉,书写好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投诉的劳动单位的具...
·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
·
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生效时间
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不会发生摩擦。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员工之后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
·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基数怎么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基数一般来说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来计算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如果计算的,那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