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水利工序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序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如何判定水利工序工程的质量?水利工序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主要分为单元,分部,单位3个标准。水利工序工程的质量是检验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如果想要保证水利工序工程质量就要做好检验监督的工作,在水利工序工程质量上加强监督基础工作,规范标准化。

一、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1.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管理工作;1.1质量思想教育工作;项目工程管理部主要成员应摆正工程质量第一的意识,;1.2技术能力培训工作;为建设好工程必须有一支生产技术素质好,管理过硬的;1.3加强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按要求;1.4质量信息工作;项目管理部应积极收集有关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管理工作

1.1质量思想教育工作

项目工程管理部主要成员应摆正工程质量第一的意识,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考虑经济效益。每个人坚持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去组织和检验自己的工作,同时做好全体职工正确质量观工作。

二、种类

按质量检测的实施单位来分,质量检测可分为以下3种形式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测

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

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检测。

三、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

1单元工程合格标准

在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基本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总数中土建工程有70%及其以上,金属结构有8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

2分部工程合格标准

一、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二、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合格标准

一、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二、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三、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五、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工序工程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的标准,想要水利工序工程的质量过关,必须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实施正确的质量方案,才能使水利工序工程质量达标,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您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可以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
    公司一般要给员工买哪些保险企业员工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


·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类别是不一样的,工程抵款房是一种房屋的实体,是把它折算为货币后交给工程建筑方的房屋。其购买、使用、缴税、入住与普能...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
    工伤认定标准最低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收入、伤情鉴定结果不一样,工伤赔偿数额也就不一样。工伤赔...


·未满十六可以不算童工吗
    对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区分,主要是从年龄入手的,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标准的,那才会构成未成年工,此时单位招用未成年工才是允许的,也就是说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


·做出工伤认定对方不服怎么处理
    认定部门在对做出了工伤认定结果之后,很有可能出现一方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而此时事情总要解决,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怎么...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规定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


·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