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我国国家当事人再审可以上诉吗

在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首次上诉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时处理的过程便是属于一审,但若是当事人对于相关审判决定不满的也可以进行再次审查。那么,您是否知道再审可以上诉吗?按照相关规定,二审再审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一审申请再审的案子可以再上诉,如果二审再审的案件就不可以上诉。一、申请再审后还能上诉吗?1、上诉后对终审判决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因为上诉与申请再审,并不矛盾。法律没有禁止上诉的就不能申请再审了。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综上所述,关于再审上诉的必要性应担根据当事人自身情况进行判定。同时当事人在进行上诉的过程中应当依据实际情况上诉,相关审判人员也应当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判,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错判误判的可能性。当然审判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请求时应当及时进行受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结婚证不见了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
    一、结婚前婚检内容是什么婚前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优生学、宣传以及对避孕方法的选择、计划生育的安...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一、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哪些?离婚协议书甲方(男方)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号码:______住址:___...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难免会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进行处理财产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


·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婚姻的缔结并非自愿或是缔结后却发现无法相处,从而导致婚姻的快速解体。当然也有未进入婚姻就会产生纠纷的,遇到这样情况,之前所有的...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一方出轨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1、明确知道一方出轨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离婚案件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收费标准: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4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