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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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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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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通过上述知识我们了解到如果想起诉离婚怎么办?离婚要求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真的无和好的机会,那么就可以起诉离婚,但要从很多方面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起诉时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的问题,以及共同的财产情况,离婚后要考虑共同财产的合理分配,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并提供相应的给对方精神损失费。
<<案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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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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