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是,受害人要出具医院的病假条,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受害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受害人不用办理完税凭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收入证明,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


二、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主张营养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补充或加强营养的医嘱,否则法院不予支持。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张。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赔偿限额。


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以上介绍了一般赔偿的四种费用。其中误工费与营养费赔偿较多,而精神抚慰金需要参照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判定。这些也都不是主观一方决定的,需要有相关医疗诊断书进行判定。每个地方的标准有轻微差异。更多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马上为您介...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


·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是怎样的
    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是怎样的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转让方: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


·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
    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受伤后初次进行工伤认定、对结果不服需要行政复议和进行工伤鉴定的期限都是有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办理。工伤认定和行政复...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该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该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


·劳动法规定孕妇要履行哪些义务?
    如今随着二胎生育政策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很多家庭都已经把二胎纳入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但是,大部分孕妇还是要进行正常的工作,同时怀孕期间会对工作产生十分...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获得保证,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信誉。所以建设工程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