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是什么意思?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了是什么意思?该证简称他项权利证,表示的借款方对房屋有限制权利。在证件内容页上的日期并非止表示证件的有效期,而是同时表示有效期和权利期限,在不同的时间段需要和允许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故日期的意义也有所区别。有疑问可事先咨询房管局人员和了解相关法规。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证件上的日期是什么意思


在房产他项权证书中会有明确的内容记载该权利的存续的区间(即契载期限),很多人认为这是房屋他项权的有效期限。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因为房屋他项权证上面的期限指的是该项权利的期限,同时也是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限。


房屋他项权证上面有“权利存续期间”的项目,在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的时候,此项一定要核实时间,因为这个时间的期限关系到债务人履行债务职责的时间期限。如果债务人承担的是抵押贷款的责任,此时证书的有效期就为相对应的抵押期限,即抵押合同所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若是承担典当责任,此时的证书期限就应为典当期限,即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房屋他项权证还明确标出房屋他项权证的“注销日期”,这就是房屋他项权的消失日期,即房屋他项权政的失效时间。在截止注销日期之前,持证者仍旧可以行使房屋他项权,如典当权和抵押权。


假如在规定的日期内,没有还清债务,抵押的房产就会被充作债务的偿还款,那么房屋他项权会受到影响。即超出期限,虽然他项权依旧有效,但是超过两年就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抵押权依旧存在。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证被注销,那么自然也不存在房屋他项权了。所以可以这样说,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限一定程度上受到房产证的制约。在注销日期到达后,持证人应持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去撤销登记。


综上可知,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是有限的,而且是受到诸多方面制约的。并且房屋他项权证的登记与注销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因为登记而产生,因为注销而灭失。


二、其他信息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指的是时间到达证件上的右侧标注的权利期限,这项并非仅指证件的有效期。无论贷款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还是典当,都应当记得该期限指的分别就是抵押生效时间和出典期限。当到达所示期限时,表示着之前所存在的限制已经消失,应当去办理相关手续。关于他项权利证件的法规有数种,可自行查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房产不更名怎么处理?
    离婚时法院会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人在法院判决之后拒绝房产过户,不执行法院判决,另一方不知道怎么办,如何处理。那...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不少未婚女子在挑选伴侣时,往往将房子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可是,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不少美女的愿望可能会落。那么要是男方...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在我们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因为房屋买卖的广泛,法律对于房屋买卖有着一定的规定以及要求,进行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书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房...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都愿意购置房屋来进行出租,其实在出租房屋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同时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证件的登记和办理...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由于实际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由于实际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以此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当事人之间会协商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在其中的条款里面明确约定彼此的...


·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吗?
    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一人一半吗?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


·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
    虽然商品房在交房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质量问题,但若是购买二手房的话,即使之前有人住过一段时间了,此时对二手房的质量验收也是不能马虎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质...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


·购买过房屋的人们都会有一本房产证,这主要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依
    购买过房屋的人们都会有一本房产证,这主要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依据,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也可以写多人的名字,如果要对房屋进行转让处理等操作,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