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审查起诉新犯罪如何处理?

一、审查起诉新犯罪如何处理?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要查明什么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综上所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重点看犯罪事实是否清楚、侦查手段是否合法等。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可以自行侦查。或者将案件重新发回公安机关补充,等补充侦查介绍后,公安机关重新移送案件,检察院重启审查程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是无罪释放吗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是无罪释放吗?缓刑不是无罪释放,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案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


·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本罪,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具备这一目的,不犯本...


·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立案批捕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立案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受到案件资料→审查→立案并且侦查→提出逮捕请求→检察院批捕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民事案件有没有拒执罪?
    常常在判决案件后,有些人往往存着侥幸心理不执行法律所判决的义务,那么这个是时候就是属于拒执罪的范围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具体解释下拒执罪以及民事...


·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
    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我国《刑法》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依法判拘役的话会有案底吗
    依法判拘役的话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到底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身边处处都有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但是有些人触犯了法律之后却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这在法律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