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www.nj64.cn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首先,租赁合同无效。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 哪些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唯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很多人会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换取租金,同时也对房屋进行了充分的利用。但是此时也要注意,并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允许出租的,如果出租了不应该租赁的房屋,就有可能引发纠纷,从而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
房屋产权纠纷如何诉讼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以下是房屋产权纠纷诉讼的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2、人民法院...
·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说在争夺房产的时候,肯定原告,被告双方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的,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争取房产的...
·
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
当事人比较严谨的话,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往往会要求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样其实对双方利益也是一种保障。而在租房合同中就会对租房的期限、租金、押金等等作...
·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二手房贷款审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一、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个人购房退税退的依旧是房产方面的税收。房产税退税条件:(1)本地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
·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
·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
在人的一生中,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其中,“住”就要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住房可以租房,可以买房。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有需要签署相关的合同,下面我为您提供私...
·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租方签订协议后才能排除他人对房屋的处置,合法地占有出租屋,否则承租方的...
·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