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必须有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即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不慎,损坏了电力设备。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最后就是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概念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据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电力设备,包括供电设备、发电设备和变电设备等。而且,本罪的犯罪对象即电力设备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也就是说,过失损坏的如果不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库存的、废弃的、正在生产中的或修理中的电力设备,则不成立本罪。如某村村民甲烧荒种玉米时,不慎将本村一台因报废而长年丢弃在外的变压器焚毁。此事件中,甲过失焚毁的变压器是报废并且长年丢弃在外的变压器,而非正在使用中的变压器,焚毁这一变压器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不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由于自己的过失行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坏电力设备,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己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这是本罪与意外事件的主要区别之所在。本罪的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如工人段某,1981年在城南路某自行车前叉厂工地四楼顶部清理垃圾时,随手将一根14号铝丝从楼上抛下,落在6?6千伏红绿两相高压线上,当即造成高压线短路,发生连续爆响,致使电力设备损坏,使得城南路段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此案中,行为人主观上就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走在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电线杆等电力设施,这些电力设施都是国家所安置的,一些基础设施,不能够进行破坏,否则的话会构成我国刑事关于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这个立案标准只能是行为人必须存在这个行为,而且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
·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质不同传唤不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
·
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当然要告知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原因,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工作人员审讯的时候的一个工作技巧,为了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震慑到犯罪嫌...
·
过失犯罪有什么情况,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可以区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当然法律肯定是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要重一些。至于过失犯罪,您知道通常过失犯罪有什么情况吗?我们马上...
·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了很多经济性犯罪,非法出售发票罪就是其中的一个罪名。非法出售发票罪,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外,出售发票,这种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出口退税...
·
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
·
敲诈勒索罪的中止怎么判断
敲诈勒索罪的中止怎么判断一、敲诈勒索罪的中止怎么判断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
·
信用卡诈骗罪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他们的职责都是非常明确的分别负责这不同的功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诈骗行为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诈...
·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