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如何书写?
www.nj64.cn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如何书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如何书写?
甲方(委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土地属集体所有权,甲方的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实现流转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监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抛荒。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委托流转土地状况
甲方将其承包的,在 等地的土地,面积合计(大写):
委托乙方流转,具体如下:
三、委托流转期限
委托流转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委托流转期限可为该土地二轮承包法定的剩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该剩余期限)。
甲方在 年 月 日交付委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委托到期日归还土地。
四、委托流转方式与用途
委托流转方式:
委托流转用途:
五、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2、协议到期、复耕与恢复原格的委托事项:
六、委托权限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甲方全权委托 (乙方代理人)按甲方委托授权事项签订承包土地委托流转合同。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有关权限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以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其他权限: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按 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九、其他条款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义务,依法享受协议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收益和对土地投入的补偿。
2、协议期内土地被征用、开发,作物赔偿费归种植方,劳力安置费、土地征用补偿费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地面附属物等设施补偿归投入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并报村和镇备案,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调解。
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一份,鉴证单位执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017年10月18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企业和公民在使用土地时都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在使用土地时也有许多方式,有土地承包方式以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委托流转,如果公民要将承包的土地进行转让时,当事人也可以携带承包合同以及其他材料到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办理,具体信息可咨询当地部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拆迁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年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
·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哪些内容?一、国有土地出让的概念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
·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房地产开发商能卖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
·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用有哪些?在实践中,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确认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凭证。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是可以转让...
·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
集体土地属于什么局管的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
·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在我国,为了更好的发展,常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进行改建,为了维护被征收土地的人的利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征地...
·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
·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实际生活中,合同是进行交易有效的文字载体。在土...
·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会议同意,征收该宗地的征地补偿费用湍东镇东王沟村按照7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13.5791公顷共计977.6952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城控...
·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