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购买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小心谨慎,有些房子还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要到房管局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办理,这两个证书都可以到银行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就可以减刑吗?
    一、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就可以减刑吗?提交精神病人辩护词后有可能可以减刑,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诉讼案件的发生情...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当首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交警调解或者起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


·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交
    城镇居民医保是一种常见的保险的类型,基本上大多数人都会买这种保险,而且,对于城镇居民医保的缴纳时间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什么时候交呢?城...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含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当场开的吗?不一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案件情况,严重性、损失状况等作出评估,并出具的判定违章行为的...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
    一般黑龙江征地补偿交税吗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误工费对方拖得久会是否赔偿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