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
www.nj64.cn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力范围内可以聘请律师到男方单位、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查看工资表及个人收入完税证明等。一般来说,单位都会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因此,如果能提供银行转款记录、工资条或者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就可以证明每月总收入数额。如果对方拒绝出具其持有的上述材料,则法院可以规定一定期限,要求对方提交上述资料。如果对方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资料,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推定携带子女一方提出的对方收入情况合理,作出不利于承担抚养费一方的判断。二、抚养费减免的情况有哪些?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如意外事件导致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或陷入长期失业的状态,以至生活困难,无法再支付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免除或暂时免除支付子女抚养费。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收入明显下降一般是指收入同比下降率在10%左右。即当收入明显下降,按协定或判定的原数额支付,已经超出现月收入的30%,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子女抚养费。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时候,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通过与另一方的协商来请求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减免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指出的是,减免抚育费要向法院另行起诉,由判决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后才能执行。综上所述,婚内分居,女方亲自抚养孩子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走法律程序的话,涉及到举证责任,女方作为原告,应该提交对方收入方面的证明。有关材料可以到对方单位要求出具,或者请求法院协助取证。对方收入是比较稳定的,法院可以确定月收入的30%作为支付标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是不可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并不算是真正的拥有房产,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有影响的,虽然...
·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
·
结婚财产没有在一起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
结婚财产没有在一起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也就没有分割的必要性。(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
·
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吗?
现代社会,我国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选择离婚。离婚案件中最关键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这也是您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比如说离婚抚...
·
家庭暴力怎样证明?
家庭暴力怎样证明?据调查,很多婚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家暴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而实践中,受害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否则...
·
撤销婚姻民事判决书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不符合国家婚姻登记情况的人员,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撤销婚姻的民事判决书通常由...
·
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能离婚吗
有的夫妻感情不和,而在女方怀孕的时候才说到离婚,那么此时孕妇能不能离婚呢?如果法律允许孕妇离婚的话,那么又该如何来离婚。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
·
宝宝2岁半离婚判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孩子两岁半离婚也可能判给男方,也有可能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
·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
·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现在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是合法的吗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明令禁止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