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
www.nj64.cn
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取保候审书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它是根据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而制作的,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合法依据。
取保候审决定书既适用于对未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取保候审,又适用于对已经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因此,在制定决定书时,应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同情况,填写相应的法律条文。
二、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任何公民个人和其他单位都没有资格去制定刑事取保候审书的,另外,刑事取保候审书只发生在特定的情形之下,针对的对象也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们没有必要特意去了解取保候审书的详细格式,只需要知道,这是在犯罪嫌疑人申请了取保候审以后,不管是否同意都会下达相关的通知书。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到期的?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到期的?一年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
·
取保候审期间取暖费怎么发?
取保候审期间取暖费怎么发?任何人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取保候审并不说明嫌疑人有罪,任何机关包括其所有单位,都不能因此对嫌疑人作出任何歧视性规定...
·
取保候审申请批捕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一、取保候审申请批捕笔录包括哪些内容?(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2、讯问起止时间。3、...
·
认定构成累犯可否取保候审 吗
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但不管是哪种类型下的累犯,此时都需要先做出严格的认定,毕竟一旦认定构成累犯的,那对罪犯就会从重进行处罚。那认定...
·
取保候审和拘役哪个轻一些?
取保候审和拘役哪个轻一些?取保候审和拘役不属于同一司法处理类型,不存在谁轻认重的说法。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
·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故意伤害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是多久,它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要是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要...
·
检察院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通常情况下逮捕之后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
·
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
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一、什么时候可以办取保候审?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