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
www.nj64.cn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什么叫离婚房产证更名?
首先,对于离婚房产证更名需要解释一下,更名是对未取得房产证时,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变更房产产权人的名称。对于,离婚后房产证变更姓名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离婚后房产过户。因此,离婚房产证更名,实际上就是离婚房产过户的问题。变更房产证上的姓名,正确的说法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那么,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手续是什么呢?
三、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
上文所说,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就是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民间说法。因此,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与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是同一个问题。下面,就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费用是多少为您一一解析。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当今社会上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也会对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当在对房屋进行分割后,持有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和相关的材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如果在这其中有任何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
·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
·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正好您又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您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
·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一般为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也有统一的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与两证分离,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在...
·
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
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一、房子被暴力拆迁了,应该去法院起诉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的单位是房屋征收部门,...
·
婚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婚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第二、写父母的名字;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第四、写双方...
·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1、第二十五条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2、第二...
·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
哪些房产纠纷案件构成民事案件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
·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
·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要有哪些材料?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抵押合同原件。4、授权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