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途主要有2个: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够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公积金的办理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新单位直接续缴即可,所以不同单位不同要求,但新单位需要是必须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可以随便开的,因为只要有单位的公章就行,这个东西档案里要有一份,如果你办理转移你还需要一份。所以多多益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以上第一、第二类规定。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教师这本是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但是,离职的时候也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来办理退休或者是社保的这些转移手续等。教师本人也有可能是自己离职,被学校开除或者是其他各种原因,这些都要在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中写清楚,学校这种正规的单位,离职流程也是比较规范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没有证人证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没有证人证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临时工如何做工伤鉴定?1、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合同工,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无从谈起...


·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劳动关系的建立说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关系也会随着雇佣的变化而变化。劳动者换工作,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并且与新的企业建立新的劳...


·工伤鉴定日期期限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一、投标书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要求密封后邮寄或派专人送到...


·单位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单位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若是想要与职员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遵守以下规定的: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依...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二次入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来说,离职员工二次入职不会需要重新面试,但是发放offer环节,一定要走全流程,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能不能设立试用...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


·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
    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一、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1、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


·一般8到10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金额?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