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每期偿还的本息和均相等。利息计算较复杂,每期利息均不相等,但每期本息和相等。第一期利息为占用本金额乘贷款利率,将每期偿还的等额年金减第一期利息,就是第一期偿还的本金;第二期利息计算,是将第一期偿还的本金从贷款本金总额中减去,得到第二期本金数,再乘贷款利率得第二期的应还利息,以后各期以此类推。买房子的贷款利率,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是有着关联的,但是根据人民银行下达的通知中,对于购房的贷款利率有着一些参考标准,那么其他银行对于购房者在贷款时的利率就得参照这个标准给出最合适的利率。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规定怎么判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找记者吗
    老赖欠钱不还可以去诉讼,找记者曝光也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个人隐私。最合理的方法是收集有关债权证据和债务人的身份情况证明,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有财产不随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属于个人,如果离婚情况出现婚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是“可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该债券不上市,也不...


·网上能投诉欠钱故意不还吗
    网上能投诉欠钱故意不还吗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投诉欠钱故意不还网络平台,最好的维权办法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起诉时需要注意以下...


·借钱的人跑了怎么办没有借条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对于夫妻欠款也是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因而不能笼统的说,只要是夫妻欠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