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www.nj64.cn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现在买二手车的人很多。他们会和卖车方签订交易合同,以此作为买车和卖车的证明。但是很多买车方都很疑惑一个问题,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如果不公证的话会不会不算正规的办理程序和流程?一、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就你与买受方的达成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效力而言,若合同条款合法,当事人之间已经按过手印了,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成立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不代表机
动车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于买受方名下。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02条的区分原则,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
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汽车属于法律上的特殊动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该类动产的所有权移
转规则遵循“登记对抗”主义。也即是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当出卖人将特殊动产交付于买受人时,买受人获得该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因此,若此时原车
主已经将汽车交接于你,你已经控制了该机动车,如已经置于自己的车库,已经拿到钥匙。法律上这个机动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你。
登记对抗主义的意义在于:实质上机动车所有权已经转移,但是由于机动车作为一种价值高昂的动产,行政机关对机动车采取了登记的管理制度,若买受人在交付完
成后不进行登记的变更,可能面临着法律上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如原所有人依据其原来的登记记录将已经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又在此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此时,由于
没收放没有进行登记的变更,法律是会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而将机动车所有权判给善意的第三人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二手车交易不到公证处公证合法吗1、合同有效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车已经不是登记为转移所有权了,车辆不登记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影响他的归属.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3、但根据国家的登记公示制度,还是建议你去办理过户手续,假如该车发生事故或者造成意外,涉及赔偿则热的时候会比较麻烦.4、你们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有效,你现在享有该车的所有权。其次,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车辆买卖是办理过户登记才具有对抗效力,就是说
家人卖车人将来负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将来查到该车在交通登记部门的产权人是卖车人,可以对你的车辆采取执行措施,那样该车就不是你的了。建议你尽快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现在二手车的交易越来越火热。人们在选择买车的同时,也在精打细算。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各位车主也会重点关注。当然,买二手车还是建议走正规合法的流程和程序,避免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部门明确责任方后就涉及赔偿问题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是居民人均收入,那么有人问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
·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
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一、高空坠物砸车找不到人怎么解决?《民法典》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
·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
·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
在节假日尤其春节期间,喝酒驾车的人不在少数。醉驾不仅可能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给家人带来痛苦,而且还可能造成其他人丧失生命,对于醉驾行为必须...
·
55岁还没交社保怎么办
到了55岁,如果之前没交的话,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自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
·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不少人也在加入有车一族。那么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在购车时应该如何避免商家的购车陷阱,...
·
车辆划痕险多少
车辆划痕险多少钱保费?一、划痕险保费开展划痕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主要是针对新车和三年内的准新车。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
·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一、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有哪些法律依据?
生活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比起一味责骂更重要的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进行反思,然后对相关人员与安全机制进行教育与完善加强。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中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