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改制重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企业改制重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一、企业改制重组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企业改制重组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此外,内资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改为内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形式。

(一)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依据其经营业务分别规定了最低下限,如生产经营或商业批发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等。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起设立,股本金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为五人以上,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上市公司,其注册资本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另一种是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部分发行股本(不少于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这就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今后大力发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现根据“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发起设立。

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原有改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股本总额应当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即不低于总股本的51%。特殊情况,经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合作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可以适当降低。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设立国家股,国有资产可以作为借入资金并按规定缴纳资金占用费,也可由本企业职工出资购买或实行融资租赁,实行融资租赁的,由企业按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国有企业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及联合经济组织可以参股,但其出资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49%。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其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比较灵活。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

(四)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

(五)内外资企业互转

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

综上所述,因为过去国家经济还处于混乱的阶段时允许了市场上可以并存很多种类的企业形式,而在经济已经非常稳定的今天为了规范管理这些混杂的企业就有必要对所有的企业进行重组并且转换制度,而统一的领导下就可以保证不会让市场与整体经济发生矛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一、股东退股公司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企业股东要退股分配:退股应该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拥有多少公司资产,按其占有的股份...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不一定就会注销公司,我国目前虽然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公司的设立者在最初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的注册资金...


·贩卖税票公司法人国家的处罚是什么?
    对于每一个公司来说都会有一个特殊的职位,那就是法人。在公司中担当法人的职位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对于法人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是非常的严格,法人违法的行...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企业单位在设立之后,会与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且企业法人需要一起独立的资产进行偿还债务,故而企业的资本需要保持稳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


·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
    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一、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可以跟你公司领导说明一下,自己出了一些事情,怕影响公司,所以要变更法人。为了公司好,一般领导都会接...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有哪些?一、出具法律意见1、为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于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提供...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什么?公司如果想要战胜竞争对手并抢占大份额的市场,就必须不断地对自有的产品进行更新与改进,但只要有技术方面的研发就会涉及到许多...


·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拆迁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拆迁不让员工去新的地点上班,则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