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www.nj64.cn
销售假药少量是否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国家规定不管是销售还是生产假药都是违法行为,不管个人是不是知道是假药,都要接受处罚。如果是知道是假药,还对外销售更是罪加一等。销售假药导致人生病死亡或者耽误别人治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根据事情的情节严重性。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
·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一、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构成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怎么量刑?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
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
·
罪犯被判刑后多久送到监狱
一、罪犯被判刑后多久送到监狱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
·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吊销驾照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条件符合就会立即进行吊销;吊销是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
·
招摇撞骗罪的金额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金额与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
·
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判决的
一、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进行判决根据刑法第345条(《刑法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