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级医疗责任事故是什么


一级医疗责任事故是什么


第一,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第二,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主要指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造成患者呼吸和心跳停止,各种仪器和试验都未有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也出现尸斑的情况,即为医学上认定的真正的死亡,但不包括脑死亡。


第三,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包括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第四,如果病人因病情重笃或者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或者医疗机构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级医疗事故的处理,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才不会有着一定的约束,但是问题的解决过程较为繁琐,细节的处理存在一定的法律规范,因此当事人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详细的准备有关的资料以求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都在说医患关系紧张,这也就证明了医患问题是一直存在的,我们想了解医患问题解决的部门都有哪些职责?其实根据相关的说...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
    江苏医疗过错鉴定规定有哪些?医疗过错鉴定规定的制度的制定,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一定的地区的差异的,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江苏医疗过错鉴定...


·三级医疗事故 怎么处理?
    三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是不同的。而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就是后期的赔偿问题。那么三级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呢?...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


·关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书范本
    关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书范本医疗纠纷三方调解书甲方:医院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怎样处理一、医疗纠纷初起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2、发生纠纷的科室...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


·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