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
www.nj64.cn
一、抢注商标无效宣告后果是什么
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二、恶意抢注商标被驳回的情形
1、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2、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3、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
4、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
5、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属于具有主观恶意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宣告无效。此后,该申请人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时认定其属于针对同一企业的反复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参考在先无效宣告理由,认为该申请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予以驳回。
6、商标局还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该商标进行使用,一个好的商标能够在第一时间留给顾客一个印象,所以会有很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再商标法中有所规定,这也是对商标注册的一种保护。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
软件著作权自动保护有哪些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
·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
·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
我国专利法专利权侵权行为有什么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
·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内容有哪些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什么是有形资产。那么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商标权的内容...
·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
·
018年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018年专利侵权如何赔偿一、如何判断专利侵权1、专利本身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专利是否侵权需要比对对方产品技术特征是否全面覆盖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
·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专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各地的知识产权总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仔细的审核,如果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够申请专...
·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如果假冒他人专利,会侵犯...
·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力财产,所...
·
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
现在您的维权意识都非常高,关于权利,专利权是最容易被侵犯的权利之一。买卖关于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有什么不同?首先二者保护的对象是不同的,著作权是保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