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本吗?

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本吗?


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三、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四、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长等。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所以说需不需要双方的户口本是取决于,夫妻之间选择离婚的方式的,而且只要是,通过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那么民事判决书就已经代表着夫妻关系的解散,并不需要再专门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是,没有户口本,单纯的凭借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也无法办理离婚证。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


·判决离婚后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判决离婚后能不能变更抚养权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民间离婚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后的财产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


·强制猥亵妇女罪量刑怎样的?
    强制猥亵妇女罪量刑是怎样的?新实施的刑法将此罪行的对象范围扩大为女性和男性,法规显示为“他人”。这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范围的扩大可以保护更多公民...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后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


·补办结婚证证明如何开
    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一、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1.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被收养的孩子要符合以下条件。(1)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的孩子。(2)无法查...


·对怀孕妇女犯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对怀孕妇女犯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的是:(1)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害人的...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1、父母对...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一、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不需要任何程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签订书面协议就更好了。若双方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