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www.nj64.cn
一、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三方债务转让协议格式需要有甲乙丙三方的详细信息,并写明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在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时,要仔细阅读三方债务转让协议书中的各项条款,确认完全理解并认同之后再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丙方拖欠乙方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的款项将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之后一致同意,乙方将对丙方的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的债权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五条 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清偿上述债务。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丙方主张债权。
第七条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八条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第九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一份,甲方一份,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新债权人):
乙方(原债权人):
丙方(债务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如果需要三方债务转让的可以就以上格式拟写一份协议书,生活中也有很多情况需要涉及到三方当事人的,所以在进行债务转让的同时,在债权人同意之后,签订转让协议时应该确认完全理解并认同之后再签字,避免产生纠纷。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
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一、民间借贷什么情形下合法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最高年利率为24%。为尊重民事意识自治的一般原则,对于民间借贷年利率24%到336%之间的...
·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
·
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
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2017年公司债券投资有哪些风险?一、风险种类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
·
我国公司债券流动性差有哪些危害
一、公司债券流动性不足有什么危害?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未能在理想的时点完成买卖的风险。1、流动性极度不足。流...
·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以达到二十年。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追诉时效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的以租抵债合法吗?不合法,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以租赁形式抵偿债务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除非法律另有规...
·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
·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广州醉驾被查处后办理罚款手续的,应该先到交警队开罚单再去银行交罚款最后回交警队接受处理。而罚款尽快去处理,驾照被暂扣...
·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如果...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