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二、 缴纳社保的好处


1、养老保险的好处:缴纳达到年限(2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不够年限可以按你缴纳的数额返还(包括个人缴纳的8%的养老金以及单位替你缴纳的20%的养老金)。


2、医疗保险的好处: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以享受报销。退休的时候,累计缴纳医保一定时间,可以享受退休后的终身医保。并且当月缴纳的医疗保险会以存折或者医疗卡的形式转到你自己的个人账户,换句话说,缴纳医疗保险你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3、失业保险的好处:连续缴纳1年,由于单位原因导致离职或者合同到期离职,可以享受失业金。


4、工伤保险的好处:员工工伤带来的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由政府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不仅大大减轻了企业因为工伤引起的负担,而且使员工的切身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5、生育保险的好处:生育保险单位帮你交个人不用承担费用,在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年后,生孩子住院的花费由国家报销。


三、社保关糸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


公司在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有义务配合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另外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实基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是能够继续的接续的。不过,北京对于社保的缴纳年限向来要求都非常的严格,如果在北京不能确保及时的找到工作,跨省份跨地区办理社保转移的要详细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在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谁也不能保证在工作中百分之百的安全无失误,而对于那些高危工作来说,一次工作的失误带来的后果可能无法承受,因为他们的工作性...


·仲裁庭如何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和证明彼此之前的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明,不过现实中也会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相关责任不会与工作人员签订相关合同。遇见这种情况...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合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所成立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不能随意解除。然而也有一种劳动关系叫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劳动合同法88条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88条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提前了解关于工伤索赔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你在索赔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尽管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情况大量存在,这给劳...


·做工伤鉴定钱谁出?需要多少费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到人身损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对其进行一定的理赔。工伤鉴定的申请可以等到员工伤情稳定之后进行。而工伤鉴定...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首次购房的朋友来说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首次购房的朋友来说,买房可谓是人生大事了,目前地产开发市场鱼龙混杂,选择一个可信赖的开发商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免后期开发商实力不足,房...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尽快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的,职工还需要做一个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九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