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减刑与假释有什么区别?
www.nj64.cn
一、减刑与假释有什么区别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二、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假释和减刑其实都是发生在罪犯服刑期间,而一般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其实往往是不会被假释和减刑的。当然要想被假释或者被减刑,肯定还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而罪犯在被假释之后,一般情况下也是不得再被减刑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我国透支多少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当然绝大多数的人申办信用卡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方便平时的消费,只有少部分的人员申办信用卡就是为了恶意透支,其实恶意刷爆信用卡并且拒不偿还的这种行为本身就...
·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了关于有期...
·
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
一、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是由当事人或者是由检察院来进行提出;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
·
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吗?
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吗?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
·
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一、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
·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驾驶路上违背驾驶规范的行为,比如过载,又比如在马路上赛车,再或是运输危险物品。那么,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又有什么解释和意见呢?下文是最高院...
·
缓刑期间打人了会面临什么后果
缓刑期间打人了会面临什么后果?缓刑期间打人了有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如果在缓刑期间,严重违反义务性...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押解职务中可能涉及的一种犯罪。不过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并不必然就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此时还要结合法律中...
·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减轻作出处...
·
去检察院做笔录要认罪吗?
关于笔录,相信您听得最多的就是在电视上听到请跟我到警察局做一下笔录这样一句话。那么,什么是笔录?去警察局和检察院做的笔录性质一样吗?去检察院做笔录要认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