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
长期待遇的审核每年的三月份开始进行审核,此次年审范围包括截至2018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人员(包括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年审时间为2018年4月2日至5月31日。《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年审材料。未进行年审的单位,暂停该单位工伤职工或遗属的长期待遇,待补审后,待遇恢复正常。为做好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工作,维护享受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根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以下简称“长期待遇”)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年审程序
(一)资料报送。享受待遇人员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报《2018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享受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并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市社保中心个人待遇部综合结算科。(二)集中审核。市社保中心个人待遇部综合结算科对所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三)年审结果从2018年7月起执行。每一年,我们都要配合相关的政府单位完成各项的年审,为了督促企业配合政府的年审,我们如果年审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年审会受到一定的处罚。我们在每年的申报或者年审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如实填写。西安日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审核什么时候开始?今年,年审工作已经登报进行,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023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的话是除以每个月的具体的天数21.75...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通过官方部门来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所以,纠纷当事人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通知”该部门帮助解决纠纷,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法定许可的...


·如何申报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工作的方式一、家庭承包方式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算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在什么阶段辞职,此时用人单位都必须要按照其实际工作的时间来为其结算工资,即使是在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试用期内辞职工资结...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
    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工作的,此时与雇员之间建立的一般属于劳务关系。但在实际工作的时候,雇员可能会受到人身损害,那么此时雇员在劳动中受伤的应该由谁来赔偿呢?...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员工被判刑后,公司可以依法开除职工。公司开除员工,如果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被开除,一般来说,公司无需作出补...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一、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老板拖欠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