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房屋质量问题要赔偿的费用:

(1)误工费。

(2)差旅费。

(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4)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5)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

(6)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实际履行:要求开发商修复。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

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中,主张赔偿损失的情形有下列几种: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损失的计算,一般包括房款损失(以贷款还是存款利息要看合同约定)、装修损失、搬迁损失、误工损失等。

(四)违约侵权责任。

商品房的违约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少有开发商会主动的去赔偿业主的误工费,业主想要主张误工费和其他费用的赔偿的话,大多数可能都得通过法律的途径完成。当然,在此也要先结合房屋质量的具体问题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法,如果是小的瑕疵,开发商也积极配合处理的话,也没有必要再大费周折的起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


·右眼失明工伤鉴定几级?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鉴定是工伤中的核心部分,工伤鉴定是鉴定员工...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您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果有哪些在生活当中从事和建筑行业有关的工作人员肯定都知道,自己修建的工程在完工以后,都会有着专业的质量检验单位对整个工程质...


·企业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内容
    企业劳动关系包含什么内容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一、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 翻译服务合同就是当事人双方就翻译工作
    最新翻译服务合同模板翻译服务合同就是当事人双方就翻译工作所拟定的规定翻译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一般来说,翻译服务合同由于涉及到翻译中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