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
www.nj64.cn
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
一、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
(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制起来以要挟他人的行为;
(5)偷盗婴幼儿,即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挟持到一定地点控制起来要挟他人的行为;
(6)其他方法。
二、构成绑架罪会怎么判刑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生活中绑架的案例时常发生,其中多数是一些经不住金钱诱惑的人选择绑架富人之子而威胁勒索钱财的行为。绑架他人可能会构成绑架罪,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嫌疑人。在构成绑架罪的情况下,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可以说这样的处罚是很严重的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
·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
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
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什么意思?司法解释犯罪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
·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2023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务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之所以规定数额较大这一条件,是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那么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2018是...
·
失火罪处以多少年有期徒刑
要是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话,那此时构成的是放火罪。不过如果是过失引起的火灾,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此时构成的就是失火罪了。实践中,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要被追...
·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40万应判多久?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40万应判多久?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
·
一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不算寻衅滋事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
·
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也就是说很多没对应罪名的行为,其实都是可以以此罪定罪...
·
刑事判决书开庭后几天下发?
刑事判决书是法院根据相关证据依照相关法律对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的一类法律文书。嫌疑人在接到刑事判决书后应按照相关的处罚内容接受处罚,那么刑事判...
·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1、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