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www.nj64.cn
劳动合同新规定至少要签多少年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最低年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进行约定即可,可以是一年、两年,也可以是五年、十年或者无固定期限,具体由双方依法约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不能进行口头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定是要双方都在自愿、公平的情况下进行签订,而且在签订的年数上,双方一定要协商好,只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的话,那么就等同双方都不能去违法其中的任何一条条款,如有违者,那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庭审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庭审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由规定》将工伤事故分别在第一部份人格权纠纷规定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同时又在第六部份劳动争议...
·
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一、做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
·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领取用什么证件: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法律依据《工伤保...
·
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管理指的是什么?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工...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但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是否约定。而要是约定了试用期...
·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
在我国招聘股票期权什么意思股票期权交易现在是在金融市场当中比较热门的一种交易模式,所以在股票期权交易这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很多人都在...
·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
·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应该认定为工伤的:(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首先,是...
·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
·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加班吗
加班是指在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从事与工作相关事项的行为。由于加班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我国对加班是做出来较为严格的限制的。那么单位是否可以安排...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