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标恶意抢注的种类主要?

商标恶意抢注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一、商标恶意抢注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

1、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

2、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

3、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恶意抢注商标如何判定?

我国《商标法》上述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商标评审案件为例,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认定主观构成恶意。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以上三种就是目前市场当中比较常见的商标恶意抢注的种类。但是,恶意抢注商标的相关法律后果却是值得商榷的,对于被抢注方来说是很有可能会给商标的品牌价值,产品的质量,企业的信誉等这些都带来非常不良的影响的,可往往申请商标注册委员会撤销该商标全都需要耗费较大的精力。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和宣告无效区别有哪些?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手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


·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过发表,出...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


·著作权人诉讼权求偿权是什么?
    著作权人诉讼权求偿权是什么?著作权人的作品受到侵害之后,一般情况下会选择起诉的方式要求侵害者进行赔偿。那么著作权人起诉权求偿权是什么呢?作品被侵害的行...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一、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提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