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一、怎么写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夫妻离婚财产承诺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女方:

年__月__日

二、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1、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然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2、如果房产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有些夫妻办离婚手续是通过协议离婚的,这样不必起诉到法院,节省时间精力。双方应该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承诺书,明确共同财产分割办法,罗列共同财产清单。办好离婚手续后,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提出不服,要求重新分割的,可以起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
    女方可以认定重婚的一般情形是什么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


·一方出轨离婚该赔偿多少钱
    一方出轨离婚该赔偿多少钱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


·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一、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按照我国法律未满十八周岁,不能结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监狱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监狱可以起诉离婚吗?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所以您可以与您服刑的丈夫离婚。第二,按照我国...


·国家赔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


·新婚姻法 婚后女方男方挣钱,女方如何保护自己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婚后女方男方挣钱是什么情况,女方要如何去保护自己的财产?《民法典》下,女方如何在...


·一方有精神病问题能否盼离婚
    能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


·城镇户籍能获得宅基地补偿收益吗?
    1.《集体bai经济组织成员确du定办法》的规定: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