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入职前怀孕隐瞒怀孕事实公司应该怎么办?

一、入职前怀孕隐瞒怀孕事实公司应该怎么办?

员工怀孕,作为单位应该是先恭喜,然后在工作内容方面给予照顾,该员工在参加面试时,公司应该明确告知该岗位的劳动强度不适合怀孕人员。该员工也有撒谎瞒报的可能,一般怀孕最晚两个月就已经知道,而转正之后都4个月了,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何时怀孕,并且在得知怀孕后,没有及时找相关领导沟通,造成人力资源部找她谈的被动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都无法体现有约束该岗位禁止招聘怀孕女职工;根据相关法律法条规定,孕期女职工在没有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的不得辞退。 该员工不该以离职方式劝退。

如此情况在做好法律法规等相关准备工作后需要与该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技巧:

1、拉近距离

人力资源人员去找员工谈问题的时候,代表的是公司,员工在心里是拒绝和警惕的,如果不消除警觉感和距离,那么沟通结果是很生硬和不尽人意的。所以,要先恭喜该员工怀孕,然后问问最近有什么反应吗?等等,以此方法来拉近与员工的距离,消除戒备心理。

2、阐述事实

在能够与员工平静交谈的时候,讲述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一分析,从她身体原因上进行分析,哪些工作内容是在她怀孕之后无法继续从事的等等,一起对工作内容和岗位进行分析。

3、协议调岗

根据以上种种原因,现在你身体原因造成该岗位无法继续胜任,现考虑你的特殊情况,领导研究决定为了照顾你的特殊情况,现给你调岗。新岗位不用跑外,全部在公司完成,在后面你的月份大时也方便照顾等等为该员工一一列举。

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性作为社会上重要的一部分,理应受到各大企业的关怀,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更加不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工作期间已经有身孕的女性在企业中也是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规定进行特殊待遇,而不是随意辞退员工。但是企业可以对孕期女性进行协商调岗或者拉近距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业诽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
    商业诽谤也就是您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去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随意造谣、捏造事实等不正当手...


·新公司法下,公司注册流程
    新公司法下,公司注册流程1、选择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经济区全国各地大小经济区门类众多,投资者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经济区注册公司。...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1)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是什么?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股东,很多大型企业都有很多的股东,对于一个企业股东将会一定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就会举行股东...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
    监理企业分公司怎么签合同?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


·增资扩股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增资扩股公司法规定是什么众所周知,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增资扩股无疑就是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规模,增加了股东的人数,对企业的注册资金进行增资的一种经...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了起来,然后在公司成立后,各股东、董事、监理等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不断触碰法律,...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
    最新企业改制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