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恶意抢注商标规定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www.nj64.cn
恶意抢注商标规定的具体行为是什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二、详细解释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恶意抢注国际域名通用顶级域名(、net、org,也称为国际域名)由美国政府控制,发生国际域名争议时,需要参照美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国际域名事件。1999年11月29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域名反抢注法》,此法对恶意抢注域名定义是" 未经许可,注册的域名是或者包含了美国商标或活着的名人名",对于恶意抢注域名者,除了强制取消域名处,还要处以10万美元的罚金。目前通用顶级域名由美国政府指定的ICANN来管理。ICANN于1999年10月24日通过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UDRP),这个政策与《域名注册协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补充规则一起作为域名争议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4节a 项规定:提起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提起争议的域名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具有误导性的相似;(2)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本身并不享有正当的权利或合法的利益;(3)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为恶意。b项规定了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1)有证据证明,域名持有人注册或获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的竞争者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域名,以期从中获得额外价值;(2)根据域名持有人的行为可以证明,域名持有人注册或获得域名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商标和服务标记的持有人通过一定形式的域名在互联网络上反映其商标;或者(3)域名持有人注册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破坏竞争者的正常业务;(4)域名持有人目的是通过故意制造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品或服务标记的混淆,以诱使互联网络用户访问域名持有人的网站或者其他联机地址,并从中牟利。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政策中所提到的商标或服务标记是指在美国注册的商标或服务标记。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注册完名称后,也是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但是商标是有使用期限的,当到达了使用期限后,当事人也要及时进行续期,如果有企业和当事人进行恶意抢注,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恶意抢注客户商标犯法吗?
恶意抢注客户商标犯法吗?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
·
专利权主体的人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
·
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
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一、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
·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一、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
·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
·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商标专用权授予的法定条件?
我们大家都知道商标,而且商标只属于某些拥有这个商标的人,有些时候会说某某品牌侵犯某品牌的商标权,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太普及,有些群众就不太理解,那么商标有...
·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
·
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报价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直以来您都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是非常大的,这在我国表现在知识产权法当中,因为在法律当中,对于比...
·
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如何计算?
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如何计算?????一、自己申请专利要多少钱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官方费用就是为了获得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设定的需要交给国家的审批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