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车险车祸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受害者和护理人的实际情况分析。1、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2、护理费的赔偿标准: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车祸中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其实,车祸中的赔偿标准并不是保险公司做决定的,也不可能是政府部门统一规定的。另外,车险也分成好几种,就比如交强险,误工费、护理费等,最终计算下来是有最高赔偿额的,超出的部分也不是受害人承担,是肇事者负责赔偿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些科学的鉴定,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汽车被摩托车追尾,一般都是摩托车70%的责任。追尾责任情况分析: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跟装修公司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跟装修公司交了定金可以退吗?一、跟装修公司交了定金可以退吗跟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交纳了定金的,定金会不会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仍会有违反交通规则,不仅喝酒开车,而且还会醉驾...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交罚款?1、当场开了罚单:异地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支队或大队处理...


·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证件?一、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证件?(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


·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的道路交通规划现在纳入了我国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中,这样的规划有利于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安徽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就业率。但是这样的规划在...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