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可再审?

离婚子女抚养权是否可再审?1、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2、假设生效的判决同意离婚,一方还不同意离婚,要求再审,而另一方已经再婚了,那如何再审下去呢所以离婚案一般涉及身份关系不能申请再审3、根据《民诉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4、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综上所述,子女抚养权申请再审应当符合再审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的,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10周岁以上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姻诈骗怎么处罚2023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


·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
    一、夫妻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


·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可...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规定怎样申请婚姻无效?
    随着现代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个人的婚姻观、价值观、道德观更趋完善,但在一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有少数人文化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还有些受到传统...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的?
    服刑人员离婚抚养权怎么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一、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看实际的情况;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如果母亲没有抚养能力,爷爷奶奶也可以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谁的意愿最重要?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谁的意愿最重要?离婚后孩子跟谁过,最大的程度取决于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不能表达意愿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民法典》规定已满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