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哺乳期结束后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www.nj64.cn
哺乳期结束后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哺乳期结束后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必须符合我们劳动合同法当中所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协商辞退或者是过错性辞退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综上,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不过若是女职工有一些严重犯罪行为的话,那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所以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也是有可能的。二、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但是,由于女员工三期的时间比较长,生理的特点可能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女员工的技能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出发,不能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在当代社会现在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在哺乳期之内是不能够辞退女性员工的,但是哺乳期结束之后确实存在着过错,或者说是通过提前30天通知的这种方式来合法的辞退,也是可以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三个月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三个月工资吗?1、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河南省所有建筑工程中质量要求规定,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需要按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质...
·
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该怎么做
对于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来讲,想要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那么首先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了具体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才能据此要求进行赔...
·
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发生了意外首先是先进行紧急的抢救之后就是商议工伤赔偿等事宜了,而在进行工伤赔偿时不仅需要双方协商还需提供工商鉴定,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确定赔偿款的...
·
工程质量分类标准,工程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
工程质量分类标准,工程事故等级是怎么划分建筑施工工程的工作庞大又复杂,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幸出现了失误,这时候可能出现的后果也是十分复杂的。我们知道,建...
·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
·
工伤认定评级时间是怎样的,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保险先要进行工伤的认定才行,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工伤的鉴定,当然对于工伤认定的话,也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度之内进行才能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了必...
·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包括提成吗?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包括提成吗?我们法律上规定,工伤期间公司也要给员工发薪。不过,因为工伤疗伤期间员工没有正常提供劳动,所以,有些职工认为公司应该不会给发...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劳务派遣在劳动关系中已是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我国劳务派遣的人员占劳动者已有很大的一部分,所以产生纠纷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那么劳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