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只起诉保险公司吗?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只起诉保险公司吗?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涉及到一些费用游戏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而需要车主承担,如果不将车主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对于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费用不会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三、交通事故怎么私了在我国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成了不可避免的现实。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往往喜欢不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而是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私了"。"私了",不仅可以尽量较少交通堵塞,为当事人节约大量的时间,还可以节约警力等相关成本,并且也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权。但是,"私了"应该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第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才可以私了或自行解决。否则,还是应当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用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情况,然后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协商后签署《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签字后各持一份;需要办理理赔的,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一起驾事故车辆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办理定损理赔手续。随着道路上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需要在发生事故后及时的通知用人单位,然后根据事故的责任判定书来确定如何赔偿,如果说事故的责任方购买了车辆保险也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赔偿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年限怎么确定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针对不同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年限不同,也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不同。那么交通事故中人身...
·
一、交通事故手腕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手腕受伤骨折怎么赔偿?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并要知道事故责任。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
·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上、下班时工薪族的我们每天必做的事情,在上下班的途中有可能有些人们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有可能是工伤,只要不是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事故都会认定...
·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
·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
·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管理规定
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而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指发生在水上的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有一套自有的调查处理规定,为了使您对...
·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三险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沟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
·
一般签了购车合同可以毁约?
一般签了购车合同可以毁约?一般签了购车合同不可以毁约,除非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写毁约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
·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
一、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样的?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
·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