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二、遭遇重婚须注意证据收集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威胁 恐吓、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知情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出控告或检举。刑事诉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收集对于犯罪的证明至关重要。重婚罪自诉的举证责任要由自诉人承担,即便因证据不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侦查,对于重婚罪来说没有人能比受害人对证据的接触更直接、更容易。因此,受害人一旦发现对方有重婚的可能,一定要注重第一手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防对方后期毁灭证据。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能够确定第三者的身份,诸如姓名、样貌、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其次是能够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以通过调取双方聊天记录对彼此的称呼、取得二者共同买房或租房的合同、制作载有二者亲密行为的录音录像、走访二者同居住所的邻居获取证言等,同时尽量争取多个证人出庭;三是重婚者或第三者自认重婚的证据务必小心留存,包括语音、录像、文字聊天记录,如有保证书、悔过书、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尽量签字或捺手印,有较强的证明力。另外,以下证据对重婚有重要证明作用,但受害人自己不能调取,需要通过律师持有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调取或申请法院调取,包括重婚者和第三者的婚姻登记档案;重婚者以配偶名义签字办理住院、同意手术的手续材料;载有重婚者及第三者姓名的房产证等证明文件。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重婚行为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但是这种情况下对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共同的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处理,与合法婚姻关系下的处理是一样的。当然,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这还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析,这也要看能够收集提供的证据情况如何。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一、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可按照最有...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想要确定两个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双方就要写一份监护人协议书,那父母离婚监护人协议书的内容主...


·一、未婚生子祖父母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未婚生子祖父母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离婚开庭要反驳原告说的话吗
    可以。原告说的与事实不符,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证据反驳。如果有自己新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原告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


·婚姻法不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一般不可以
    婚姻法不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一般不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会侵犯另一方的夫妻共有财产权,被侵权人依法有权在离婚时或离...


·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倾向如何避免有哪些法律规定?在婚姻生活中,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一方性格又过于偏执,会有家暴的情况产生,施暴者多数是男性。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多属于受...


·离婚赔偿金是产生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满足一定的条件
    离婚赔偿金是产生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另一方进行必须要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指精神损害性赔偿。一般情况下,出现有重婚、出轨、出现家庭暴力...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


·2023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2018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