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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孩子上户口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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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孩子上户口怎么办理?1、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生子的,孩子是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上户口,当事人携带社会抚养费缴费证明、身份证、出生证等材料,可以为子女上户口。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2)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3)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4)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5)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6)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7)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未婚生子,在现代生活中可能是一种常见的事情。未婚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但是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生活为止。请注意: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综上所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子父母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抚养子女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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