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辞退员工补偿根据是什么?
www.nj64.cn
辞退员工补偿根据是什么?辞退员工补偿根据是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42条和47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职工进行重组,通过法定程序开除职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不续签劳动者,并且公司维持或者增加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除外;(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劳动者;(四)用人单位决定在解散前解雇职工的。二、辞退补偿给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47条向工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应按其在该单位工作的年数计算,并应每到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月工资的一半计算。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的直辖市或者地区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高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应当是用人单位人民政府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赔偿的最高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雇佣关系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根据规定双倍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发现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无需事先通知,更不必支付补偿费用。如果情况特别严重,也会依法对员工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当中对大多数的被辞退的劳动者来说的话,他们比较关心的是自己的工资能够正常的支付,还有一些奖金方面的问题,以及如果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索赔,实际上索赔是可以的,因为存在的经济补偿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总会遇到加班的情况,而且有些公司往往加班比正常工作要多。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对于加班人员,要给与三倍或以上的补偿。那么,如果有加班,但是公司...
·
签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签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国家,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相应的劳动合同的档案都是需要移送到新的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什...
·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中标通知书;3、工程预(决)算;4、承发包合同;5、施...
·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拖欠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其实在每一年都会上演,当然其中因为情况不同,劳动者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广大被拖欠了工...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有哪些规则?一、通常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二、...
·
员工怎样辞职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不
员工怎样辞职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职员辞职有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
·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承包现象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关于工程承包所引发的法律事件也层次不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来讲解一下工程承包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
·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根据2015年能力验证计划的安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
·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