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www.nj64.cn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按照通知的约定时间前往收房。2、购房者需注意,因何种原因导致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无法完成验收。对于没有具备“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3、出现法定的退房条件时,购房者可以选在退房,相关的违约责任将由开发商来承担。如若开发撒很难过不愿退房,购房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法定退房条件不具备,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放商来维修,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开发商来赔偿。二、期房交房流程是什么1.开发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对接工作。2.业主携带入住通知所要求的证件及相关的材料,于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指定的地点,对开发商企业依法所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进行查验。3.对于房屋面积,需要十分关注。需向开房商索要《面积实测表》,并向其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情况。4.业主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下问题,需要仔细填写验房单。5.验房后,业主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①如果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退房质量问题,或是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自行决定是否要退房,并在所约定好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②如果商品房不具备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尚未达到所约定的标准,那么买受人可将商品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6.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所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地予以修复,或做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之后,双方根据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技术报告来结算房款。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所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8.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9.业主需向房地产开放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并按要求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期房在交房的时候,与现房的交房其实大体上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说,购房者当初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因为只能从沙盘中了解到商品房的具体信息,实际并没有看过购买的商品房是怎样的。因而,在交付期房的时候,就应该更加仔细一些,对照着开发商的承诺,看看是否一致。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如果双方达成转移债权和债务的统一意愿,可以按照相关手续进行转移办理。但是很多人对债权和债...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残值费谁出?对方全责,则残值费由对方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保险事故发...
·
车祸伤软组织损伤后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伤软组织损伤后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车祸伤软组织损伤后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只是软组织损伤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
·
醉酒驾车的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当然有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国法律当中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他是对不特定的行人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很...
·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随着上海市的道路上车辆数量的增多,而道路宽度有限,加上其他人为因素或非人为因素的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此,上海市公安局出台了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
·
有的公司赶着给客户交货,就需要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
有的公司赶着给客户交货,就需要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职工加班。那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意安排加班吗?若可以的话,对于职工来讲可能就没有什么休息...
·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期需要投入...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先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还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法院的选择上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对于发生纠纷之后管辖地的问题...
·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责: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3、有证据证明救...
·
交通事故怎么提起诉讼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虽然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方式比较多,但很多时候都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那么此时交通事故怎么提起诉讼呢?作为起诉的一方又该收集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