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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一、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办酒席算是重婚罪的证据,因为办酒席一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刑事案件证据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其实,如果对方真的跟第三者办过酒席的话,这应该算是重婚罪比较直接的证据了,因为大多数重婚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只不过就是公开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但是也没有办过酒席,办酒席要比公开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的性质更加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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