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重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重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吗?重婚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婚姻无效是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到法定婚龄的。二、对登记失误造成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有哪些?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重婚行为是构成了重婚罪的,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当事人的重婚证据来进行处理,法律上只规定了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两种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认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并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新婚姻法不允许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如今我们说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内容,毕竟距离上一次对婚姻法的内容进行修订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而在这个司法解释中对夫妻不准离婚...


·彩礼纠纷如何举证,如何确定原被告
    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结婚之后很快就离婚的男女,是最容易因为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而产生纠纷的。而在处理彩礼纠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么实践中,彩礼纠...


·一、婚前如何做夫妻财产公证?
    一、婚前如何做夫妻财产公证?婚前做夫妻财产公证必须要带上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明等,做财产公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


·一、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吗?
    一、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吗?假离婚夫妻转移财产撤销权法院可以执行的。假离婚成为社会中普遍推卸债务、妨碍正常公证执行的主要手段之一。在...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名下无财产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够缺席判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


·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这里孩子的年龄会对抚养权的判决产生...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


·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在赡养方面,其实子女的责任与义务都是指向的同一类东西,即应该对年老父母履行的内容。那么您知道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