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贩毒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贩毒罪名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对于贩毒行为了解的是比较广泛的,不管怎么样来说,只要是贩卖毒品,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律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罪怎样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是否有帮人代购的行为,如不营利,且数量较少仅用于吸食,则属于持有毒品。

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

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

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

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

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我们国家可能大多数的人对于犯罪行为他们了解的还是比较深入的,尤其是对贩毒类型的犯罪行为,毒品是千万不能够沾染的,一旦沾染上去就有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和死刑。具体应该看贩毒的情形,情节严重程度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最新徐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干涉他人婚姻、勒索财物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有可能从非法拘禁犯罪转化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绑架罪。而单独...


·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刑事诉讼包括哪些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更没办法定罪量刑,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呢?实践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证据...


·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吗?
    企业开展市场竞争,首先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如果采取恶意竞争手段,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企业犯罪属于单位犯罪,除了企业被处罚金外...


·刑诉法202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也就是说由检察院发起诉讼的。法院受理后,会启动一审程序,并且,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关于审理期限,刑诉法中有明...


·多少钱才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属于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在量刑的时候,都是需要实际考虑到诈骗数额的。换言之,在诈骗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情况下,可能不认定为犯...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解释是什么?
    毒品犯罪对社会和家庭危害很大,我国历来是严禁毒品交易的。可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种植罂粟等毒品植物。在这个犯罪过程中,少不了那些非法携带...


·刑诉法216条具体规定了什么
    法律是无情,不论多大,我们都应该多少了解一下法律,刑法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法律,那么刑诉法216条具体规定了什么?第216条是监外执行的终止,如果监外刑期未满应...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


·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什么?入室盗窃中室的认定量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体制改革带来了种种不利因素和压力,各类犯罪不断增加,有单位,也有个人,都严重威胁着社会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