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家对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国家对拐卖儿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4、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5、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6、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拐卖儿童犯罪构成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犯罪;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妇女与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与儿童,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与儿童。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拐卖行为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但为了出卖获利,仍决意实施拐卖行为。三、拐卖儿童犯罪管辖地是哪里?1、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2、几个地区的司法机关都有权管辖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人数较多,涉及多个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综上所述,拐卖儿童犯罪是严重犯罪,对社会及家庭危害很大,国家对这种犯罪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拐卖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徒刑,情节严重判五年到十年,很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拐卖儿童犯罪发生地、儿童被中转地等公安机关都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
·
一、婚姻子女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子女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
·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
无事实婚姻几年自动判决离婚?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自动判决离婚离婚一说,并且男女双方之间没有事实婚姻。我国的民事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是有婚姻自由的,若是不想与...
·
离婚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
,越来越多夫妻在感情遇到较大纠纷,双方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当婚姻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当事人面对离婚官司...
·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从古至今,女性的地位因为先天力量的弱势在社会不断演变中不断发展,由高到低,被压迫,被解放。因为弱势,拐卖、绑架妇女事件屡见不鲜,对此视而不见的也大有人...
·
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可以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居一年七个月也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因为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
·
拆迁补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说明: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
·
一、法律上非婚生子不抚养费吗?
一、法律上非婚生子不抚养费吗?在法律上,非婚生子也应当支付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
·
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重婚的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
·
变更抚养权前的抚养费可以要回吗?
一、变更抚养权前的抚养费可以要回吗?可以要回,通过司法判决来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