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www.nj64.cn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而且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和他所造成的行为的结果来进行一个确定。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到目前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判例。但是,没有这样的判例,不等于赔偿权利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则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目前为止现在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的话,往往是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一个损害,所以在这种阶段的话,他不好确定,因此在适用的范围方面会受到很多的限制,但是现在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类型的案件,可以适用精神损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1、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3个月。在截至日期3个月内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剩不几天才想起受...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受害人如何索赔?
近些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交通事故的疑惑越来越多,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依然困惑着众人...
·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醉驾是非常危险的,非常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伤亡。醉驾后出了刮擦事故也是常...
·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之后才能知道当事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赔偿比例,同时肇事的行为...
·
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不
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不?过节费上交个人所得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
故意伤害车碰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故意伤害车碰的量刑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
·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对方全责是怎么走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对方全责是怎么走的?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
·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吗
外地车可以异地报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
·
现在很多人聚会都会喝酒,喝了酒之后驾车的话如果被发现的话将会
现在很多人聚会都会喝酒,喝了酒之后驾车的话如果被发现的话将会被处罚,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时候有人被认定为醉驾的话检察院还会传唤,那么,醉驾检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