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申请刑事诉讼回避的主体怎么规定的

申请刑事诉讼回避的主体怎么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 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 参与案件的处理。(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 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 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 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 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事回避中分为了三种情况,即自行回避、申请回避以及指定回避。一般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他们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同时还需要询问他们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不过,在提出回避申请之后会先做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决定有关人员回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况是什么司法实践中,通常将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30克作为“情节严重”的毒品数量基准,即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或者...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


·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嫖娼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所以有的人就认为嫖娼就是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究竟嫖娼是犯罪吗?而要是行为...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缓刑吗
    诈骗罪未退赃退赔能否缓刑要看诈骗的数额多少以及刑期的多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
    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判刑吗?倒卖成品油增值税的行为肯定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什么条件才会符合?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什么条件才会符合?一、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什么条件才会符合?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说服被害人...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此时要是还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会重的多,到...


·什么是个人信息和隐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40万是否构成犯罪?
    由于网络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少人在无意间通过网络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了出去,而这也让很多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从而利用各种手段获取了公民的个人...


·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单位的犯罪包括哪些?
    您经常可以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某某人与某某人共同犯罪,因此对于共同犯罪这个概念其实并不陌生,但是有的时候共同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很多人都不知道构成共同犯罪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